更新时间:2018-11-24 20:23作者:王新老师
深圳招考网: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规定
● 中考基本政策不变 4月10-16日报名 6月21-22日(星期六、日)考试
●继续开展公办普高自主招生试点 继续开展民办普高、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
●优质普高指标生分配比例提高到35%,试点学校增加到33所
市教育局日前下发了《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教〔2015〕128号),《深圳市2016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指标生分配方案》)作为该文附件随文下发。2016年我市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规范高中学校招生行为。今年中考科目、成绩呈现、照顾加分、直升生推荐、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等基本政策保持不变,继续开展公办普高自主招生试点,继续开展民办普高、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33所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以下简称指标生)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比例提高到35%。
中考基本政策不变 继续开展自主招生改革
报名条件及办法
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2.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2016年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5〕1号)精神,该方案公布前已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随迁子女,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规定的义务教育就读条件,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按照我市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所列户籍类型,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具有我市初三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报名办法: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深圳户籍往届生、在市外就读的深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所设的报名站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