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4 20:22作者:王新老师
2016年广东深圳拥有3年初中学籍即可报考中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相关通知,深圳市教育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委、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起草了《深圳市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昨日下午就此《方案》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市相关领导、市人大代表、学校老师以及学生家长参加了座谈会。
《方案》中指出,2015至2016年,深圳市继续实行过渡期政策。也就是说,在本《方案》公布前已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随迁子女,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规定的义务教育就读条件,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按照深圳市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所列户籍类型,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具有深圳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深圳市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回户籍地申请就读高中。
而2016至2018年,非深户的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