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09:28作者:王华老师
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按初中学校报该高中学校的考生人数,从高分至低分录取,但最低不低于该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线15分。录取时,首先在中招录取系统中对入围指标生的指标志愿作相应技术标识,然后将指标志愿连同非指标志愿,与普通生一起划线投档。
如果考生在第一批次志愿中选择一个志愿作指标志愿且筛选入围,但录取时被指标志愿前的普通志愿学校录取,或者其中考成绩已达到所报指标志愿学校的普通生录取线,则该生不作为指标生录取,其原占用的指标生名额由所在初中学校与其填报相同指标志愿的考生递补。
各初中学校所获指标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试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为帮助考生直观形象地理解指标生分配和录取办法,市招考办制作了《深圳市2016年指标生名额分配和录取办法示意图》,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或《考生报考指导手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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