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15:16作者:李一老师
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指标到校生、民办学校自费生):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照志愿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志愿在前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具有优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即普通高中某种招生形式录取最后一名考生的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本次公布的录取最低分数含录取最低分数考生的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志愿序号、数语外三科分数合计、数学分、语文分。
为方便广大考生查询中招录取结果,市招考办在“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上开设中招录取查询栏目。考生可登陆沈阳招生考试网,进入“2017年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查询”专栏,输入本人准考证号,免费查询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19日10:00至7月20日17:00。考生录取结果最终以市招考办统一制发的沈阳市中考录取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