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7 17:12作者:李天扬老师
设立、撤销和调整社区居委会工作流程
1、所在街道向区政府提出设立、撤销和调整社区居委会的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关于设立、撤销和调整社区的请示。
(2)社区居委会调整前后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口、面积)。
(3)设立、撤销和调整社区居委会前后的示意图。
2、区政府批转民政局提意见。
3、民政局审核材料并开展调查。
(1)区民政局到现场调查社区的人口、面积、地域性、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等社区构成因素。
(2)区民政局听取街道、社区的有关情况汇报。
4、区民政局根据调查的结果,制定设立、撤销和调整社区居委会的审核报告给区政府。
5、审核报告经分管副区长、区长审核同意后上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决定。
6、区民政局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下发设立、撤销和调整社区居委会的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