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1 10:53作者:李一老师
泛爱众、亲仁!其意思是:人在世上要有一颗博爱的心,要爱天地万物,爱万物生灵,要提高自己的品行修养,更要亲近有仁德之人,不诽谤别人,不强人所难。我想做这样博爱的人,我想我需要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
一周时间我们终于把《弟子规》视频看完了,真的很受益匪浅!公司对人才的培养不仅是专业技能的培养,还注重人的思想品德的培养,我觉得这点是值得我们肯定的。可是培训一结束,我们以为我们可以开始工作了,然而又有一连串的事情要我们做选择,让我真的没有动力继续再待下去。首先是,公司让我们这些实习生和他们签订他们公司自己制定的一份实习合同,里面的条款很是苛刻,一点都不符合平等条约。
其中有几点我记得大意是这样的:签订实习合同了就要求我们毕业后一定要和该公司签订正式合同三年,三年期间基本工资1200~1500元,而在实习期(领毕业证之前)工资就是800元,但是只发400元工资,等到签订正式合同了再补发剩下的工资,实习期包住,但要求自己出水电费,毕业后不包住,吃饭每餐补贴两块钱(不包括早餐);签订了实习合同后如有毁约,剩下的工资不再补发,而且要追究其吃饭和住宿费,还要追究实习期间公司提供的培训费。
这样的合同对我们这些实习生一点都不公平,丝毫感受不到公司想留我们下来工作的意思,刚开始就是这样苛刻的条件,不知道今后还会有什么样的不平等条约呢,所以我们没有和该公司签订实习合同,所以也就离开了该公司。之后了解到,确实后面留下来的一两个同学确实又遇到了许多不平等的条约,之前说好的每月发一半的工资,后来变成不是公司发给工资,而是要她们写借条再发那400元,等到毕业后剩下的400元也不再发,而是作为以后工作的什么押金。
偌大的一个公司,为什么会想出这样的法子来对待员工呢,出来赚钱维生,大家又是多么的不容易啊,这样对待一个实习生,显得这个公司是多么的又计谋,真的想留住人才是这样的一个做法吗?真的让我很不敢相信。我不太理解公司这样的管理手段的目的出在哪里,我理解到得就是公司这样的做发会让员工的工作很没有积极性很不愿意为公司卖力。也许在社会上生存就需要这样的吧,我们见识到的实在还是太少太少了。
(二)第二份工作:
我的第二份工作是我的老家柳州市,广西湟源工程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我的第二份工作我真的感到很抱歉,心里充满了内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