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5 13:50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9年甘肃社保新政策,甘肃社保缴纳比例新政策规定
2019年甘肃社保缴纳比例新政策规定暂未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8年甘肃社保缴纳比例新政策规定,供大家参考!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7年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11号)、《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兰政法〔2001〕11号)、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兰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场201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场缴纳(含委托我市场代理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月缴存基数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77.17元/月的60%-300%之间选择。月缴存基数上限核定为16431元,下限缴存基数核定为3287元。
二、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场缴纳(含委托我市场代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核定为18071元,下限缴存基数核定为1620元。
三、申报基数核定对象
1、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我市场缴纳(含委托我市场代理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存基数低于3287元的参保人员;
2、2018年7月1日之后的新参保的人员;
四、申报基数需准备下列材料:根据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求,各合作单位需要提供2017年5月、12月已委托人员工资表纸制版(加盖公章)一份、基数调整表纸制版(加盖公章)及电子表一份。
请各合作单位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将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送至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人事代理部。
联系电话:0931-8783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