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5 11:40作者:李天扬老师
社会保险如何办理跨省转入和转出手续?
缴纳的社会保险停保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1、养老保险转移: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转出市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将此凭证交与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即可。
2、医疗保险转移
在新就业地参保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即可。
若无接收单位的,由本人或原单位持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出市医保局(中河中路248号)填写《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办理转移手续。
参保缴费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1、养老保险转移:
将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交与所需要转入市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即可。
备注:外省户籍人员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医疗保险转移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入市医保局(中河中路248号)填写《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即可。
参保证明怎么开具?
单位办理的,持单位介绍信,提供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个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附:社会保险费的计算标准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