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4 11:25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8年太原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太原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太原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8年度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关于公布我省201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2018年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太原市人民政府转发太原市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文件规定进行。
2017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547元(5129元/月),作为山西省201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018-2019年太原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15387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77元/月)确定。
2018-2019年太原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5元,个人不缴。
2018-2019年太原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太原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