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1:02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8年沧州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沧州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沧州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沧州市会根据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年7月调整一次社会保险缴费。
此次调整是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等有关数据的通知》而进行的。
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河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5266元。
2018-2019年沧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按60%(3263.3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16.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0%的,按100%(5438.8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16.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8-2019年沧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2018-2019年沧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