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0:48作者:李一老师
2018年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北京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北京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7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8]115号)文件进行的。
2017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
北京企业职工社会保缴费基数上限及下限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5401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387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080元/月)确定。
北京企业职工社会保缴费标准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缴费基数及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8467元/月),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693.4元、失业保险费101.6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080元/月)作为缴费基数;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16元、失业保险费60.96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387元/月)作为缴费基数;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4元、失业保险费40.64元。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3.22元、失业保险费6.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