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1:13作者:才子老师
据广州市税务部门介绍,根据最新发布的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7月起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
从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8213元调至20004元;下限从3170元调至3469元。另外,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上限从22275元调至24654元。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下限从4455元调至4931元。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95元调至2100元。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延缴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017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218元的60%,即4931元。
注:广州地税官网暂未公布最新通知,小编致电12345及12366咨询过,目前社保费缴费基数已经调整。最新通知公布后小编将会及时更新。
2018年度(2018.7.1-2019.6.30)社保缴费基数
征收品目名称 | 统筹区 | 调整时间 | 2018社保年度 | |
缴费基数上限(元) | 缴费基数下限(元) |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广州市 | 2018年7月1日 | 20004 | 3469 |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 广州市 | 2018年7月1日 | 24654 | 4931 |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 广州市 | 2018年7月1日 | 8218 | 8218 |
工伤保险 | 广州市 | 2018年7月1日 | 24654 | 2100 |
失业保险 | 广州市 | 2018年7月1日 | 24654 | 2100 |
生育保险 | 广州市 | 2018年7月1日 | 24654 | 4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