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1:17作者:王华老师
根据十堰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十堰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会在每年7月根据十堰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十堰市统计局发布2017年度十堰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9734元。
2018-2019年十堰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的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7年度十堰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2487元)的,按2017年度十堰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2487元)为月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2017年度十堰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12434元)的,按2017年度十堰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12434元)为月缴费基数。
2018-2019年十堰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1.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2018-2019年十堰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十堰市社保中心。
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十堰市市府路9号
电话:071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