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1:11作者:三水老师
近日,我市确定了2018年度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及新的缴费标准。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参保职工每人每月最低缴纳772.2元,其中单位缴纳543.4元,个人缴纳228.8元;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月最低缴纳572元,比上年度增加23%。
据了解,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缴费年度,使用一个缴费基数,调整依据为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日前,省统计局发布了2017年河南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单。其中,2017年三门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7207元,月平均工资为4767元。
按照规定,参保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为基准,上限为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4302元,下限为2860元。执行新标准后,参保职工每人每月最低缴纳772.2元,其中单位缴纳543.4元,比上年度增加101.84元,个人缴纳228.8元,比上年度增加42.88元;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月最低缴纳572元,比上年度增加107.2元,缴费增加幅度均为23%。
新缴费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届时我市24万余参保职工将执行新的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