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1:25作者:三水老师
德州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03号)和市统计局2017年度统计年报公布的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进行的。
根据山东省统计部门统计,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下同)为69305元,月平均工资为5775元(69305÷12)。
2018-2019年德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各类企业以本企业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实发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收入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口径计算,其中职工实发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即3465元(69305÷12×6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即17326元(69305÷12×300%),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2018-2019年德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8%,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5.75元,个人缴5.75元。
2018-2019年德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德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