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09:24作者:三水老师
临时挂失:
持卡人可通过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合作金融机构电话任一方办理临时挂失业务,即可实现实时联动挂失。
温馨提示:临时挂失时间为15天,临时挂失15日内须到合作金融机构网点补办正式挂失手续,否则临时挂失过期即失效。
正式挂失:
1、持卡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合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正式挂失手续。正式办理金融账户挂失手续后,社会保障卡账户挂失实时生效。
2、挂失时需提供卡号、户名、证件号码、余额、住址、开卡日期等任意账户信息供银行验证。
温馨提示: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挂失生效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责任。
申请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温馨提示: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挂失生效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责任。
社会保障卡办理正式挂失后方可办理申请补卡手续;社会保障卡损坏、使用期限已满时可以办理换卡手续。具体办理流程为:
1、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填写《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表》并出具相关有效证件原件。
2、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受理补卡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须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领取缴费凭据。
3、经办人员办理补卡确认手续,出具《海南省社会保障卡受理回执单》。
4、持卡人或其代理人于 45 个工作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凭《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回执单》(办理挂失卡的客户还需持有《个人客户挂失申请书》)到合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领卡手续。
温馨提示:
1、若持卡人已办理正式挂失,即使找回原卡,原卡也不能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