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4:44作者:三水老师
首先,咱们来看看社保基数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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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基数 (用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631元来计算)
2017年四川省月平均工资为71631÷12=5969.25(元)
2018年养老保险的最低基数=5969.25×40%=2387.7≈2388(元);最高基数=5969.25×300%=17907.75≈17908(元)
其他险种基数 (用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098元来计算)
2017年成都市月平均工资为65098÷12=5424.83333(元)
2018年其他险种的最低基数=5424.83333×60%=3254.9≈3255(元);最高基数=5424.83333×300%=16274.5≈16274(元)
第一种:有用人单位的
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
其他险种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7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
【其他险种: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018年度成都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险种 | 单位缴纳比例 | 个人缴纳比例 | 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 | 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 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 |
基本养老保险 | 19%(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 | 8% | 2388 | 实际工资 收入 | 17908 |
险种 | 单位缴纳比例 | 个人缴纳比例 | 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 | 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 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 |
基本医疗保险 | 6.5% | 2% | 3255 | 实际工资 收入 | 16274 |
失业 保险 | 0.6% | 0.4% | 3255 | 实际工资 收入 | 16274 |
工伤 保险 |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 | 无 | 3255 | 实际工资 收入 | 16274 |
生育 保险 | 0.8% | 无 | 3255 | 实际工资 收入 | 16274 |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 1% | 无 | 3255 | 实际工资 收入 | 162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