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9 17:45作者:王新老师
11、待遇发放说明
一、直接领取待遇的补办
对于原来没有办理参保手续,但符合领取条件的直接领取待遇人员(1951年7月1日之前出生)还可以补办领取手续。需本人提供对应的金融银行存折或卡号。自参保表格送到区农保局审核通过后下个月开始发放基础养老金。
二、缴费到龄人员待遇发放
1、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当月,本人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城乡居保个人账户专用折到邮储网点提出申领,由银行将相关资料送社保局审批,审批通过并自年满60周岁,次月开始计发养老金。
2、对于没有按年缴纳保费人员,自补缴满需要缴纳的年度养保费后,自当年1月开始计发养老金。
12、参保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补贴待遇?
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死亡当月10个月的基础养老金。丧葬补助费标准随基础养老金的提高而提高。丧葬补助费标准随基础养老金的提高而提高。这个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发丧葬补助费:
①不符合我区殡葬管理相关规定的;
②未享受、停止享受武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③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的。
(2)申报丧葬补助费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丧葬补助费申领表(附一);
②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③死亡证明;
④当地公安部门注销户口证明;
⑤所属村(居)委会出具符合我县殡葬管理规定的证明;
⑥提供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指定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1、北京2015年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及人社部、财政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40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增加35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5元。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70元不计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已经领取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的人员,其中每人每月200元的福利养老金暂不计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