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9 17:38作者:王新老师
新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十六问
一、什么人可以参保?
(一)城乡老年人: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二)劳动年龄内居民: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三)学生儿童,主要包括:
本市户籍在校大中小学学生;
本市户籍学龄前儿童;
本市高校就读的非北京生源(含港澳台大学生);
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学生;
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驻京办户口、学生集体户口等除外)的外埠户籍学生儿童。
(四)本市户籍人员的外埠户籍配偶(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