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9 17:05作者:王新老师
此次调整是根据宝鸡市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陕西省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
2017年宝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7729元(4811元/月),
2017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433元(5619元/月)。
2018-2019年宝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7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40%执行。(上限:16857元、下限:3371元)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7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宝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4432元、下限:2886元)。
2018-2019年宝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3%,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5元,个人缴3元。
2018-2019年宝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宝鸡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