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9 16:57作者:三水老师
(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纸质版一份;
(六)2017年12月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电子版)。
五、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自2018年4月 1日开始,4月25 日前申报完毕。逾期不进行申报的单位,于次年基数申报结束将该单位做暂停缴费处理。如:2018年度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25日,某单位2018年未按规定时间到就业部门进行基数申报,截至2019年4月25日仍未做当年及上年基数申报的,失业保险经办人员将在系统中对该单位进行暂停缴费处理,并视为该单位脱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