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5:14作者:李一老师
出国定居
如果参保人员出国定居了,养老保险金如何处理?
我省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出国定居或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其中,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出国定居或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由原保留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机构负责办理终止保险关系手续,并全额退还保留地个人账户储存额;建立临时缴费账户所在地的社保机构,负责办理临时缴费账户中个人账户储存额清退工作,临时账户中的单位缴费不再转回原保留保险关系所在地。
参保人员如果在省内或跨省流动工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将有规可循。省政府19日转发《关于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省级统筹范围内流动,只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存储额;跨省流动的,保险关系、统筹基金等都跟着转移。
省内流动 只要转移关系
参保人员在我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范围内(不含厦门市)流动,只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
厦门市参保人员流动到我省其他地区(含驻闽中央属行业单位)就业,或者我省其他地区(含驻闽中央属行业单位)参保人员流动到厦门市就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