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15:58作者:才子老师
6、若有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基数申报,还需提交经社保局核对后盖章的退休人员工资表。
(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纸质版一份(单位法人、经办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
2、2018年1月份的新工资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编制办公室章以及工资科章);
3、到各经办机构拷贝的基数申报电子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此表不同于附件1,切勿混淆,且须到经办机构拷贝,不得直接使用附件2)(附件2);
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纸质版一份(经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
5、2018年1月份参保单位有人员增减变动情况的,请提供增减变动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调动或招录用文件、劳动合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4)、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附件5)等一式三份;减少人员提供:解除文件、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附件6)、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附件5)等一式三份。
6、若有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基数申报,还需提交经社保局核对后盖章的退休人员工资表。
五、未申报调整办法
逾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申报核定手续、提供申报核定资料的参保单位,我局将按《社会保险法》、《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有关规定处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保单位自行负责。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准确申报单位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
(二)对下载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表格,各参保单位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列,对表格的其它内容和格式不得做任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