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13:49作者:王新老师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致伤进行治疗的;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致伤进行治疗的;
(4)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5)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就诊治疗的;
(6)各种健康体检、入学体检的;
(7)近视眼矫正术的;
(8)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9)各种有价疫苗及接种费;
(10)治疗先天性残疾的;
(11)按规定其他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报销条件
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资料完备
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
办公电话:0471—5181315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 14:30-17:00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3路、27路、29路、31路、53路、59路、66路、75路、89路、92路、95路、97路、102路、k1路、青城1号线、青城2号线公交车到维多利摩尔城 公交站下步行130米。
2、乘坐公交33路、机场巴士1号线到 长乐宫 公交站下步行410米。
3、乘坐19路公交车到 昭君新村 公交站下步行570米。
4、乘坐公交52路、79路公交车到 电建二公司 公交站下步行7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