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22:47作者:李一老师
申请单位每季度后第一个月10号前将申领补贴资料报所在区就业办,各区就业办于当月20日前送市就业办。
(二)提交资料
1、《申领年第季度区(县级市)申领职业介绍补贴审批表》;
2、《申领年第季度区(县级市)申领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
3、被介绍对象身份证复印件;申领单位最新年检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经区、县级市就业办审核后,连同《申领年第季度就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汇总表(区)》(附表)送市就业办。
四、退出失业登记补贴领取流程
(一)申请单位提供给各区就业办资料如下:
《申领年第季度退出失业登记补贴审批表》。
(二)区就业办提供给市就业办资料:
《申领年第季度退出失业登记补贴审批表》。
(三)市属申请单位直接报市就业办审批。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领期限。
以上业务当月或当季度符合申请条件的,当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超过一年不予申请的,各级经办机构不再受理。
(二)以上各项补贴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审核的,各级经办机构审核完毕后打印审批表和汇总表,全部一式三份。
(三)退票处理。
补贴款划出后发生银行退票的,各区就业办在收到退票通知后1周内,将相关正确资料报送市就业办。
(四)人力资源市场专场招聘会补贴申领程序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