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3 20:42作者:王新老师
2016年社保转移所需材料,社保转移手续及流程。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江苏省2016年社保转移所需材料,社保转移手续及流程》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的规定,参保人员省内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相关链接:异地社保转移流程
跨省社保转移手续如下:
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办理流程:
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②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理,不用本人办理的,不用担心:即转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