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1 14:10作者:三水老师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2016年天津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比例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自2015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3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850元,最高不得超过19230元。
单位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新录用和新调入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15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
(2)2015年度天津社保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
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
2.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其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3.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5.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