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08:36作者:王华老师
根据相关文件,以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9018元作为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数(简称“省平工资”),个体参保人员以2013年省平工资的40%确定为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限,以2013年省平工资的100%确定为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高限,以2013年省平工资的80%核定医疗保险缴费。
2016年宜宾市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缴费40%档次,月缴费326.8元,年缴费3921.6元;50%档次,月缴费408.6元,年缴费4903.2元;60%档次,月缴费490.2元,年缴费5882.4元;70%档次,月缴费572元,年缴费6864元;80%档次,月缴费653.6元,年缴费7843.2元;90%档次,月缴费735.4元,年缴费8824.8元;100%档次,月缴费817元,年缴费9804元。缴费比例均为20%
2016年宜宾市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未退休人员月缴费277.8元,年缴费3333.6元,;已退休人员按规定办理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清算;个体参保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含年缴和月缴两部分),60元/年/人,16.3元/月/人。
201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续保缴费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续保缴费时间截至2016年10月31日;
2016年11月1日以后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或次年补缴上年基本医疗保险的为断保,社保信息系统将重新设定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个体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就近选择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度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于临港开发区没有设置社保办理机构,因此辖区居民需到翠屏区社保机构办理,
此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人员在翠屏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缴纳,缴费标准和缴费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