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14:08作者:王华老师
办理条件
一旦发现社会保障卡遗失,持卡人应立即拨打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卡中心)服务热线962222进行电话预挂失,或者到就近区(县)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网点(以下简称补换卡网点)进行书面挂失。
持卡人在书面挂失有效期届满后,仍未找到社会保障卡的,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和户口簿到就近补换卡网点申请补卡。也可以在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的同时申请补领。
办理材料
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单》;
交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和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办理流程
1.电话挂失
持卡人遗失社会保障卡后,可以通过声讯服务电话"962222"进行电话预挂失。
电话预挂失时应当提供遗失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和家庭地址等相关信息。
电话预挂失有效期为24小时,遗失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2.书面挂失
持卡人遗失社会保障卡后,应当凭居民身份证到就近的服务中心办理书面挂失手续。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形式。
委托代办书面挂失手续的,应当出具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
服务中心受理书面挂失后应当出具凭证,并及时将挂失信息传送至市信息服务中心。
书面挂失有效期为30日,期限届满后将自动注销所挂失的社会保障卡。
3.补领
持卡人在书面挂失有效期届满后,仍未找回社会保障卡的,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服务中心申请补领,也可以在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的同时申请补领。
申请人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时,服务站应当在核实申请人填写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的相关内容与申请人交验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的信息一致后,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市信息服务中心下载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经确认,下载信息与申请人书面填写信息一致的,服务站应当受理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