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22:22作者:李一老师
5.录入待调整人员的新联系地址邮编,若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请注意:只能录入6位数的数字0~9
6.录入待调整人员的新联系电话,若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请注意:按区号、主机号、分机号分别录入数字0~9,无需书写连接符
7.录入待调整人员的新户籍地址,若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
8.录入待调整人员的新户籍地址邮编,若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请注意:只能录入6位数的数字0~9
9.选择待调整人员的新户籍地址所在的区县名称,若户籍地址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
10.选择待调整人员的新户籍地址所在的街道或乡镇名称,若户籍地址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
11.选择待调整人员的新户籍地址所在的居委或村委名称,若户籍地址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
12.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您录入的信息;
13.待出现提示信息后,点击输入下一条信息按钮,可继续录入第二条信息;
14.取消按钮清除当前页面的所有录入信息;
15.点击页面右下角的"返回"图标,可退出页面选择其他办事功能;
16.如需查询申报结果,可在"社会保险办事网"首页中点击"核定表打印"图标,或直接点击当前页面右下角的"查看结果"图标,进入相关页面查阅最近三个月内的各类申报;审核通过的申报还可打印相应的核定表。
三.录入项解释:
1.个人的身份证号和姓名:指公安部门颁发的公民身份证上的号码和姓名;
2.个人的社会保险个人登记码: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个参保职工指定的唯一的社会保险标识码;
3.联系地址/邮编:指职工个人常住(或通信)地址及其邮政编码;
4.户籍地址/邮编:指职工个人户口簿上登记的地址和邮政编码;
四.办理注意事项:
需录入的信息中,如遇阿拉伯数字或标点符号等信息,请使用西文半角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