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1:08作者:李一老师
个体参保人员即日起可办理缴费和养老待遇核定。另按照吉政办明电[2015]11号文件关于多缴多得的激励政策,2015年1月1日起,个体参保人员在以往三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还可自愿选择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和120%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
个体缴费人员关系转移业务分流办理
为避免办理个体再就业转出业务过于集中,参保人员等候时间过长,采取分流方式办理此项业务。再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新单位劳动合同,按照下表指定日期到长春市社保局个体分局(亚泰大街3336号)二楼21~33号窗口办理缴费转出手续。
说明:2014长春市(不含双阳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14元(月4668元),双阳区为39956元(月3330元)
备注:继续以个人身份缴费的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险卡,就近到吉林银行缴纳2015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