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3:15作者:三水老师
如果这些病人病情处于晚期,医治无效,拒绝到医院接受治疗,经本人申请,还可获得一次性的大病关怀救助,但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大病重病政府难以全额负担
不过,我们了解到,这些资金对于患上大病重病的人群来说,基本上很多时候仍是杯水车薪。无论是新农合、城镇医保、职工医保,还是大病救助等,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病重病患者的负担。
采访中,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肖云昌告诉我们,以新农合为例,目前大多数人对这块的期望太高了,认为新农合政策能解决一切问题,但实际上新农合只能解决群众的基本医疗,缓解疾病医疗费用带来的负担。
“肖云昌解释说,无论是补偿比例,还是设置封顶线,其初衷是为了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使不同患者在乡、县、市和省级医院得到合理分流,更重要的是,保证有限的医疗保障专项基金安全运行。”
“新农合的钱,收的是广大农民的,用于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如果绝大部分用于大病患者,从政府的经济财力和制度建设来说,难以全部承担。”他表示,目前省级卫生部门正在努力,让参合群众的利益最大化。
慈善机构对大病救助较少
这样的现状导致一些患者不得不把目光投向了慈善机构。
但是,我们走访多个部门得知,在目前的慈善捐助中,大病救助还是一个盲点。省慈善总会的一名工作人员也告诉我们,在我省,对于有爱心进行慈善捐款的个人和企业而言,绝大多数将捐款的对象目前大部分锁定在救灾、助学、助困、助孤等,对于大病治疗的救助,却比较少。
采访中,南昌市多家医疗机构的负责人也向我们表示,对于院内出现的大病困难患者,医护人员基本上都参与过捐款捐物的爱心帮扶,有些心外科、血液科的大夫一年捐款甚至近万元,但总体而言,不是长久之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病患者的负担。
政府应建立大病救助机制
采访中,不少专家建议,大病救助应该在政府的支持下,逐步建立国家医疗保障、个人购买医疗商业保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救助三方结合的大病救助机制。
“一个人患上大病后,即可以报销,又可以获得大病救助,还可以再通过商业保险的方式,获得一定的资金。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大病重病患者的利益。”肖云昌说。
江西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邓虹分析认为,政府可以在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基础上,建立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大病救助专门通道。他建议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可以安排专项经费,作为救助基金的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