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00:07作者:王新老师
施策养老保险或成降费“主战场”
对于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这也是这一方案首次在中央工作层面正式提出。有观点认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应该成为今年费率下调的重点。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珍认为,除了养老保险,其他险种已经降无可降,而养老保险降低费率必须与其他改革同步:“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过程中的转制不应该由当下在职的一代人来负担,而应该由政府来负担。政府应该通过立法明确这部分责任。不然我们不能解释为什么中国的养老保险费率如此高,保障水平如此低,还会收支不平衡。”
同时,李珍认为,降费率与扩费基应同步进行,扩大费基包括提高最低缴费工资基数、延长缴费年限和逐步提高退休年龄。据李珍测算,养老保险若实现“统账分离”,可以降低8%的费率。另外,如果使在职人员按社会平均工资的100%缴费,只要承担15%的费率就可以使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的45%,且制度是长期可持续的。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许善达则提出,国家应拿出15万亿国有资本用于降低社保缴费率,“按照现有社保基金收益率8%以上,15万亿的8%就是1.2万亿,现在社保每年支出2.1万亿,大体上可降低57%的社保缴费率。”
实现降低社保缴费率,不仅国家需要加大资源投入,还应改革社保体制,从分省统筹上升到全国统筹。这样可以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的整体规划,消除地区之间因为负担比的差异而导致缴费压力轻重不一,也可以通过地区之间调节资金余缺,起到化解地区负担比差异,实现互助共济的功能。
许善达认为,当前实行分省统筹的问题是,不同省份之间存在结余与收不抵支的差异,从而导致央企收益无法向各地分配。全国统筹后,中央承担了社保的职责,意味着此前85%的地方支出将由中央负担,正好能够改善“营改增”加剧的地方收支失衡。“所以应该将减税政策同降低社会保险费等几个关联事务配套设计。”
配套公积金缴存比例可进一步下调
此外,“五险一金”中保障居住功能性资金即公积金的缴纳比例调整,也可有效降低用工成本。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丽娜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可将单位和职工公积金缴存最低比例从5%降低至4%,甚至降至3%,可有效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