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22:10作者:三水老师
转移接续规定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我现在在惠州上班,公司有为我购买社保,但下个月开始就要将到广州另一家单位了,现在我想把惠州的社保转移到广州,让单位继续交,请问该如何办理异地转移接续?
回复:您好,您可以先到到惠州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然后到广州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向广州社保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人只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给社保机构,由社保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转移成功后,两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将累计在一起。形成累计缴费。
问题:本人在广州打工6年了,公司一定有帮我买社保,现在要回家发展了,请问可以把社保转回老家吗?异地社保转移该如何办理?
回复:您好,您的社保可以转移,首选向您老家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取《转移接续联系函》,再将该文件寄至广州社保机构,经核实同意后,可办理转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