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21:33作者:三水老师
■计划9月份左右开始集中受理材料,办理2016年积分落户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今年1月份出台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昨日上午,备受关注、期待已久的《<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发布,我市成为继广州、深圳之后第三个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的副省级城市。
依据该细则,积分落户适用于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本市城区和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城区和新区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申请将户口迁入青岛市城区和新区的人员。凡符合积分落户条件、各项指标累计达100分以上的,可申请参加积分排名,由人社部门审核、排名、公示后,根据市发改委确定的年度积分落户指标总量签发落户卡。
目前,市人社局正会同市直有关部门集中精力开发积分落户信息系统,以便实现网上联网办公、确保公平公正的工作目标。计划9月份左右开始集中受理材料,办理2016年积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