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9:28作者:王新老师
1.数码照片回执。
在深圳新参保人员或当前持有磁条卡的参保人须提供数码照片回执,回执上需填写参保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目前持有社会保障卡(IC卡)的人员可不提供数码照片回执,默认使用申办人办理IC卡时的照片。(如原IC卡照片采集时间超过五年的建议更新,以免由于容貌发生变化影响就医或其他业务的办理。)
2.有效证件。
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人士需提供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根据银行卡办理规定,未满16周岁的参保人,还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证明监护人和小孩之间关系的材料。
(三) 关于金融社保卡的挂失及解挂。
持金融社保卡的参保人凭办卡时提供的有效证件到对应的银行网点办理卡片的挂失及解挂业务。
四、 关于原社会保障卡(IC卡)和磁条卡的使用问题
金融社保卡发行后,当前的IC卡和磁条卡仍可以继续使用,但持卡人换卡并激活金融社保卡之后,原卡将自动注销,并继承原卡的待遇。我局将根据金融社保卡的发行情况另行确定原IC卡和磁条卡的停用时间。
发布单位和时间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