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9:26作者:李一老师
从2016年至今,我省克服财政总量有限、基层网点不足等困难,交出了一份精彩的民生答卷截至2016年7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219.16万,参保率达到92%,41.33万老年居民领取了养老金。
困有所济共创和谐
去年底,扎西巴忠被确诊为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差点被病魔击倒,前后近5次住院,虽有低保支撑,但还得自费3万余元。巨额的医疗费用使这个原本并不富有的家庭雪上加霜。然而,让扎西巴忠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所花的药费不但按比例进行了报销,还得到了民政部门大病救助的补助。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家中,给我带来了补助资金,我心里温暖了许多,衷心感谢政府。扎西巴忠说。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紧贴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救助保障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全年投入民政事业经费45.91亿元、同比增长11.23%,其中:争取中央财政投入资金25.10亿元、同比增长15.84%,有力地支持了全省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其中:全年用于保障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特殊群体三个群体基本生活的资金达到31.71亿元,足额兑现灾害救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高龄补贴、孤儿保障、抚恤优待、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各类救助保障资金,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3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920元提高到2040元,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3686元和3225元提高到4291元和3754元,义务兵优待标准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10000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幅度达到15%以上,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同时,全面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救助保障政策,及时发放困难群众春节生活补贴和临时物价补贴,兑现发放2016年10月至2016年3月的一次性临时物价补贴资金2868万元、2016年两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5792万元,分配下达2016年第一批城乡低保补助资金72733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8000万元、流浪乞讨专项救助资金1080万元、2016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37亿元,有效保障了全省98.51万名特殊困难群体和近百万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今年,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体生活的影响,省民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政策意见,及时调整了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和临时物价补贴发放办法,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50元和180元。截至目前,我省已连续六年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同时,精心做好两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及时为全省66.67万困难群众发放两节生活补贴1.58亿元、临时物价补贴2868万元;全面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政策,分配下达2016年度第一批城乡低保补助资金7.27亿元、医疗救助专项资金1.8亿元;全力做好冬春灾民救助和物资保障工作,高效应对省内局部地区低温冷冻、风雹、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先后投入救灾专项资金1.66亿元,累计救助受灾群众106万人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