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9:21作者:王华老师
【居住证】年满16周岁可登记申领
凡年满16周岁拟居住一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凭身份证和居住证明即可办理居住证。凡来南昌务工、经商、居住生活人员办理居住证满两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将常住户口迁入。
逐步实行持居住证人员享有公平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保障,办理居住证的暂住人口,在居住地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子女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权益;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小额贷款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儿童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等。
【转户农民】
落户延续承包地权益
农民迁入城区落户的,在承包期内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户农民在承包期内,自愿将土地交回村委会的,应获得合理补偿。
转户农民继续享有农村宅基地、农房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等证书,自愿退出的宅基地、集中安置后退出的宅基地和房屋,由所在村集体收回,并给予合理补偿。允许农村宅基地、农房依法在村集体组织内部流转。
进城后可视情况办医保
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已参加新农保的转户农民,在城镇就业的,应当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就业的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按规定暂停并封存新农保关系,已参保资金按今后转移接续相关规定办理衔接。
转户农民在转户前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继续在原农村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年医疗保障,期满后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转户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城市保护对象的,同时纳入城镇医疗救助范围,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子女与城镇学生享同权
转户农民的子女,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同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待遇;各级政府要及时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调整优化学校布局,确保有学可上。
转户农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中心城区持居住证连续三年以上人员享受与城市居民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同等资格,但在取得本市户籍前不享有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资格。转户农民中符合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原农村五保对象纳入城镇三无人员保障范围,需要集中供养的进入当地福利机构集中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