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9:16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贵州贵阳调整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7月1日起,贵阳市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1459.53元,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10946.49元。
据了解,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3786元,月平均工资为3648.83元。调整后,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保底线由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下调为40%,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1459.53元作为缴费基数;收入在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至300%之间的,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实际缴费基数;超过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0946.49元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变化。201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由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平工资的60%100%之间申报,调整为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平工资的40%300%之间申报。另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仍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岗平工资,35周岁以下的缴费比例仍为3.4%,缴费金额为124.06元;35周岁以上的缴费比例仍为4.4%,缴费金额为160.55元。
据介绍,这一调整将有效促进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值得注意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6年1月起执行。需要对缴费基数进行补差的,从2016年7月起,社保经办机构将对养老保险差额基数部分一次性补收。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新缴费基数从7月起执行。
市人社部门提醒,需调整缴费基数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在7月19日前到贵阳银行申请缴费基数调整;未到贵阳银行网点申请变更缴费基数,且原缴费基数在1459.53元10946.49元之间的,仍按原缴费基数缴费。灵活就业人员须在7月20前存足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以免因资金不足扣款失败影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