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9:15作者:王新老师
10日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依据山东省公布的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淄博市调整2016年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计发待遇基数。其中,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383元、上限为11913元。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47652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46998元。
依据山东省公布的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淄博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计发相关待遇的基数。单位职工以2016年度工资收入作为2016年度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383元、上限为11913元;单位以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2016年度单位缴费基数。记者了解到,2016年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129元、上限为10644元。
记者了解到,由于6月份要补15月份的缴费基数差,为了保证缴费额的准确性,6月份暂停网上缴费,各单位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申报当年缴费基数后,办理电汇或刷卡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