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9:09作者:李天扬老师
长期外地工作,可否异地定点报销?
周先生:原来的工作地在东坑,后来因为工作需要在成都上班,在出差期间,突然生病,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带上相关材料到原来工作地东坑社保局报销,共花费费用9000元,最终只报销了2500元。异地医疗所指的参保对象、参保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报销比例有何明文规定?
社保部门:这个案例如果能证明这个员工的确是因为紧急治疗,是可以参照在市内就医的标准来报销医疗费用的。不过还要看具体的诊疗项目、药品等,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能纳入报销,要按照相关规定来报销。
异地医疗分两种情况,如果人工作在东莞,也住在东莞,只是短期去广州或者是深圳,属于短期异地就医,可以按照市内的医院转诊,按照相应的比例来报销。自己去异地就医也可以,但是会降低一定的报销比例。
还有一种情况是员工长期住在外地。如果员工派往外地一年以上,企业需要为员工办理相应手续,向社保部门申报,并在工作地选择3家医院(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各一家)。出示在外地机构相关工作或者是房产证明以后,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实现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