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9:05作者:王华老师
3月19日,记者从矿山集街道办事处获悉,从今年起,矿山集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被征地农民将按照我市新出台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领取养老金。
新出台办法规定,辖区内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150元,同时取消了个人账户强制缴费规定。过去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必须从个人缴费的4个档次(3600元、5400元、7200元、9000元)中选择一个进行缴费,才能享受相应养老保险政策。而新办法规定,个人缴费将采取自愿原则,若选择不缴费,则男士到60周岁,女士到55周岁之后,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150元。在选择按照上述4个档次自主缴费之后,参保人员则每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180元、195元、210元、225元。
此外,新办法还取消了对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限制,意味着现阶段既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又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同时参加这两项保险,符合两项同时参保的农民即使在不交一分钱的情况下,在60周岁之后每人每月可领到205元养老金。原先每月矿山集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的人员只有七八十人,现为原先人数的两到三倍。
该项政策的出台无疑为缓解因征地而产生的矛盾,解决农民失地之后养老问题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矿山集街道办事处将严格落实相关公示制度,做到参保工作的流程化、精细化、透明化,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