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59作者:李天扬老师
建议基金支出项下列支
如何打破社保碎片化现状?首要问题即是经办机构的改革与优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为上述改革敲定思路,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性政府。
按照这个思路,曾参与今年人社部养老金改革顶层设计建言的郑秉文等组成了研究小组,奔赴甘肃、河南、广东三省,针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改革展开调研,描绘路线图。
《养老金发展报告》认为,经办机构行政费用在各级财政预算中给予安排不符合社保经办机构的行业特征,不利于社保制度建设,不利于构建服务型政府,更不符合国际惯例。因此,经办机构的经费支出应视为制度运行的行政成本,应在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项下列出。
《养老金发展报告》进一步指出,从经办机构人员编制施行动态配比的实际需要看,要想使经办机构人员规模能够按负荷比与参保人次指数化增长,其经费支出就只能在社会保险基金当中列支。否则,经办机构人员急剧增加的规模甚至翻番的增长态势,是地方财政难以承受的。
可以说,经办人员施行动态配比与经办行政成本在社会保险基金中列支,是2020年之前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郑秉文表示。
在此基础上,业内专家还建议,须尽快出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条例,旨在对经办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作出规定,建议在事业单位中将社保经办机构列为特殊类公益事业单位。
并在全国范围内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建立专业化的社会保险职业队伍,尽快实施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升格为全国社会保险管理总局将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