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0 08:32作者:李天扬老师
45.高中学校预录取推荐生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1)严格执行计划。根据市教委公示的推荐生招生计划,高中招生学校依据学生填报本校志愿的学生数,分区县择优预录取推荐生。
(2)尊重学生志愿。高中学校预录取推荐生是按照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分阶段进行的。当学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时,招生学校可对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学生进行择优预录取,并完成推荐生预录取工作;当第一志愿投档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原则上如数预录取,如计划未完成,按照规定的程序进入招收第二志愿推荐生阶段。如推荐生填报的两个志愿均未被预录取,且在网上填报了征求志愿,则由未完成计划的招生学校继续录取。经过征求志愿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高中招生学校应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拟定本校的“推荐生招生办法”,并事先公示。在预录取的过程中,按照“推荐生招生办法”确定的时间、标准、方法、要求开展推荐生的预录取工作。
(4)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生的整个招生过程中,都应按事先公示的规则程序,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择优预录取,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让广大学生及家长知晓整个推荐生预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在学业考试后,预录取考生成绩如未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不予正式录取,按学生所填报的《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46.高中学校预录取自荐生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1)自荐生招生计划不分区县,按照公示的计划数在全市范围择优预录取。
(2)一档多投。自荐生可以填报2个志愿,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分别同时向两个志愿学校进行投档,由学校根据考生情况进行预录取。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高中学校一般会对自荐生事先递交的自荐材料进行审核筛选,选择部分自荐生进入到面试及综合考核阶段,通过面试等综合考核,全面衡量考察学生素质,优先选择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业基础好,学有特长、具有创新潜质的自荐生。各有关高中学校对自荐生的择优预录取标准主要依据各高中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培养模式,有关要求通过自荐生招生方案事先公示。
(4)预录取学生须网上签约。高中学校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后,会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网上签约。考生凭本人中考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登录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签约系统进行签约,一旦与某所学校进行签约,就无法与其它学校重复签约。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学生数不得大于计划数。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被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