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6 21:50作者:才子老师
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计划、提前预录取招生、统一招生、中考政治、中考加分政策
招生计划 | 中考人数 | 2016年本市初三学生约为7.7,高中阶段录取率预计为98%,普职比大体相当。 | 2016年为8.1万人 2016年为8.2万人 |
高中班级学额 | 控制在每班40名以内 | ||
提前招生录取 | 提前招生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 ①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40%,分推荐生和自荐生两类:推荐30%,自荐10%。 ②部分承担“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的学校自荐生招生计划可调整至20%,其总计划不变。 ③四校“提前招生录取”计划可达到50% | 四校为:上海中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
推荐生评定 | 人数:在籍且在读初三学生数的7% 条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获得过“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优先推荐 | 推荐生名额应事先公示(7个工作日) 推荐或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中考成绩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
提前招生录取—— 中职校 | 考生按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有面试或专业考试要求的志愿须在取得资格后方可在网上填报。 考生须参加2016年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科目学业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 ||
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简称“中本”),总数为120名 | 中本只招收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三学生。 中本录取总分须达到本市普通公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 ||
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简称“中高职”),总数为5500名,其中含招收随迁子女500名 | 中高职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 ||
中职校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统称“自主招生”) | |||
统一招生录取 | 零志愿 | 不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 | |
名额分配 | 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15% 跨区县报考的考生不参加“名额分配”招生 | 由区县教育局将本区县管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按初三学生数比例分配到本区县各初中学校,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须事先向社会公示。 | |
体育和艺术特长生 | 按往年政策进行 | ||
国际课程班招生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 |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招生计划单列,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 | ||
中招加分政策 | >>见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