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6 21:50作者:王华老师
记者昨天从市教委获悉,201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规定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将于6月21、22日举行。各初中学校的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7%。
据悉,2016年本市初三学生约为7.7万人,高中阶段录取率预计为98%,普职比大体相当。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得参加2016年中招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学生须参加
2016年中招报名并获得报名资格,且须参加语文、数学等科目的学业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2016年中招录取工作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两批次进行。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上述各科目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县统一组织实施。
2016年部分区县继续试点外语(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具体方案由试点区县教育局制定并报市教委备案,经公布后组织实施。市教委将在指导区县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从2016年起在全市实施听力与口语测试的试测。
本市各初中学校须制订学生推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经公示后严格执行。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符合2016年中招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初三学生数的7%,推荐生名额应事先公示。经公正程序产生的推荐生名单须由学校审核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局审定,审定后名单进入市教育考试院提前批招生资格库,学生方可按规定在网上填报相应的志愿。[查看原帖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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