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6 21:26作者:李天扬老师
2.4考生报名信息的填报及修改
考生成功登录后,直接显示考生报名信息填报页面;也可以通过点击菜单:考生管理→考生报名,来显示考生报名信息页面。
在考生报名信息页面中,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按[保存]按钮,进行信息的保存。保存后可以再次修改信息。
注1:红色*号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注2:考生登记号、姓名、毕业学校、学籍号、性别、民族、证件类别和证件号码不可进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必须请就读学校老师修改。
注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多次填写、修改信息,超过规定时间,则不能再修改信息,只能进行查看信息。
注4:如果考生信息已被学校或区县招办审核通过,则不能再修改信息,只能进行查看信息。
注5:对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的加分申报请注意[加分申报]栏中的红色提示"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最迟应于4月25日前将证明材料送交就读学校审核(含跨区县考生)"
对于[户籍类别]为[持有本市常住户籍考生],有[选择跨区报考区县]的选项,如果在本区报考,不需选择此项。如果是跨区报考,在下拉列表框中,选择所要跨区报考的区县。
对于[户籍类别]为[持有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有[选择跨区报考区县]的选项,如果在本区报考,不需选择此项。如果是跨区报考,在下拉列表框中,选择所要跨区报考的区县。
另外,对于[户籍类别]为[持有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如果家长持原CW9的居住证,还需要填写考生居住证编号、父或母(持证人)姓名、父或母(持证人)身份号码、父或母(持证人)居住证编号、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地址。若持新证,没有考生居住证编号、父或母(持证人)居住证编号等,请在相关栏目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