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退役士兵单独命题,计划单列,录取和实施办法按照上海市教委规定执行。(四)免笔试录取:
1、科创:对于科创能力特别突出的学生(第一类考生须满足我校设置的学业水平等第要求),获得过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上海市“星光杯”中等职业技能比赛个人全能一等奖或其他国家级发明创新类奖项(含专利等)的考生,符合获奖奖项与所报专业大类对口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答辩,答辩通过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可予免笔试录取。
2、学业:对于学业考成绩齐全的考生,10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第在3A7D及以上的考生可以申请免笔试录取,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答辩,答辩通过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可予免笔试录取。免笔试录取申请:符合我校免笔试录取条件的考生请在我校招生网下载《2016年上海电机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免笔试录取申请表》,认真填写,于2月28日带好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申请表,交至我校闵行校区江川路690号招生办公室,以便我校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学校将组织专家面试答辩,时间初定3月7日下午。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普通高职专业7500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中外合作高职专业18000元/学年(沪教委财(2005)34号) |
住宿费标准 | 900元-1200元/学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电机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