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00:16作者:三水老师
(3)书面材料邮寄:2013年1月4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建议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至: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433)。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缴费及下载准考证
(一)中学推荐的考生
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1月14日登录我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支付”(100元/人)进行缴费,并于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2月20日下载准考证(逾期不下载者将被认作自愿放弃)。
(二)自荐考生
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考生于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1月14日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请在同一时间段登录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支付”(100元/人)进行缴费。下载准考证为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2月20日(逾期不下载者将被认作自愿放弃)。
三、测试
(一)笔试
1.测试内容:数学,英语
2.测试时间:2016年2月22日
3.测试地点:上海、北京
(二)面试
我校将通知笔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1.测试内容:创新能力及学科特长
2.测试时间:2016年3月8日
3.测试地点:上海
四、选拔录取
我校以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各占一半权重),排序确定自主招生拟录取人选及优惠档次。考生高考需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平行志愿的省、市或区为A位置),专业服从调剂,我校给予以下政策:
(一)A档(获得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资格)
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服从调剂:
1.专业(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指定专业(类),加10分参与专业(类)录取;
2.专业(类)第一志愿未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指定专业(类),按原始分(不加分)参与专业(类)录取。
(二)B档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后加5分录取。
附:自主选拔录取指定专业(类)
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数量经济--中外合作)、经济学类、投资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类、数学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