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为本科招生计划的5%,具体专业参照2016年我校分省招生计划中本科第一批次专业目录,招生专业以外语类专业和复合型专业为主。 四、选拔程序与原则 1.资格审核: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审核报考资格,确定参加选拔测试的名单,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2.学科基础笔试:测试科目为语言综合能力、数学,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考点设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学校根据学科基础笔试成绩,分文理科择优确定参加英语口试(面试)资格名单。 3.英语口试(面试):我校组织专家组对通过笔试的考生和中学校长直荐的考生进行英语口试(面试)。学校根据英语口试(面试)成绩择优选拔,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名单。 4.名单公示: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并报学生所在中学、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公示后,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 五、优惠政策 入选考生均须参加2016年高考,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未设自主选拔录取批的省份须在本科第一批次一志愿/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控制线即可录取。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投档线者,优先满足其填报的前二个专业志愿之一。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1-65422784。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 电子邮件: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zhaoban.shis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3。
八、本实施办法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